更新 | 2019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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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 金融和金融机构 |
“Fintech”一词中文直译为金融科技,是一个将英文单词金融(Finance)与科技(Technology)结合产生的原创词汇。这曾经是一个仅在小圈子流传的业界用语,不过如今它已被人们普遍使用(常见于各类媒体报道以及日本金融厅(JSFA)与其他机构发布的报告中),在我们的词汇表中牢牢占据了一席之地。在日本尤为如此,因为在金融监管的大图景中,与其他众多国家和地区相比,日本在金融科技领域可以说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
日本积极引进、发展了一系列立法以对金融科技加以管理。此外,作为监管机构的一项创举,2016年4月27日,JFSA宣布成立“金融科技创业专家委员会”。JFSA表示,成立该委员会旨在创建一个平台,以便于专家们就如何建立起“金融科技生态圈”进行探讨。(详情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www.fsa.go.jp/en/news/2016/20160427-1.html
2018年9月26日,JFSA发布了一份题为“在变革期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2018年金融管理实践总结及今后政策 (「変革期における金融サービスの向上にむけて~金融行政のこれまでの実践と今後の方針(平成30事務年度)~について」”的年度报告书。在制定2018年业务年度的战略方向和优先事项时考虑的因素之一是“加速数字化”背景下的金融环境变化。该报告还论述了应对变革时期的7项举措,其中便包括了金融科技的推广。
最近在日本引入的金融科技相关立法包括:
对《关于支付结算的法律》(“支付结算法”)进行修订,引入了“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的注册要求。在支付结算法中,虚拟货币兑换服务被定义为作为一项业务从事任意下列事项的行为:(1)虚拟货币的买卖或与其他虚拟货币的兑换;(2)前述(1)所列事项的中介、经纪或代理;(3)与(1)、(2)项所列事项相关的用户钱款或虚拟货币管理。该定义意味着,除典型的数字加密货币(虚拟货币)“兑换”外,所谓“场外(OTC)经纪人”也作为支付结算法上的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受到监管。不仅如此,视业务结构情况,首次代币发售(ICOs)的平台商或顾问同样可能被视为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自该支付结算法修正案于2017年4月1日生效以来,已有17家“交易所”进行了注册(数据来源于JFSA2019年1月11日公布清单)。
2017年3月,国会通过了一项对《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修正案。除其他各项修改外,对《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修正案引入了若干关于“高频交易”的规定。这项修正案的最主要的特征在于新引入的“高频交易者”登记系统。目前,包括相关细则在内的整个“高频交易”规则已于2018年4月1日起生效。10家公司(其中9家为外国公司)已注册成为高频交易者(数据来源于JFSA 2018年10月9日公布清单)。
2017年3月,国会颁布了一项《银行法》的修正案,旨在规范“电子结算中介服务商”,并促进开放式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的发展。修正案要求,欲提供电子结算中介服务,相关主体应首先在JFSA登记。电子结算支付中介服务商被宽泛地定义为包含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中介机构,如那些根据客户的委托使用信息技术向银行传达结算指令的机构,或使用信息技术向客户提供其银行金融账户信息的机构。包括一系列相关细则在内的该修正案已于2018年6月1日生效。此后,已有21家公司注册成为电子结算中介服务商(数据来源于JFSA 2019年1月18日公布清单)。
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在金融科技业务方面处于日本领先地位。凭借在金融科技各个领域的丰富经验,我们资深的律师团队在这个快速发展的尖端领域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创新性的、与时俱进的法律建议。得益于我们长久以来的成功经验以及经实践检验的对新技术的理解,我们经常收到与金融技术相关的案件的咨询,包括创业企业申请许可及监管机构批准,金融监管问题的分析,创新金融工具、产品及交易的开发和营销,与政府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协商和谈判等。
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是日本金融科技协会("FAJ")的法人会员(https://www.fintechjap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