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等依赖症对策基本法摘要
更新
2018年9月7日
作者・相关律师

2018年7月6日,日本国会通过了“赌博等依赖症对策基本法”。

制定该法是因为赌博成瘾是一种国际公认的疾病,其不仅影响到成瘾者的日常生活活动和社会生活,而且对其家庭也会产生严重影响,这在日本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立法者认为有必要确立以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方面承担赌博成瘾对策相关的责任,规定赌博成瘾对策的基本原则和事项,从而全面及系统性地促进赌博成瘾对策。

该法案是最近日本博弈法律法规改革中热潮中的一部分,但正如您可以从该法案的标题(即“......基本法案”)中理解到的,该法案仅提供了赌博成瘾对策的框架(仅由36篇文章组成)。该法案要点的摘要如下。

1.该法案不仅涵盖一般赌博,还同时包括了“弹子球游戏”。

该法第2条规定,“赌博等依赖症”一词是指因热衷于在公开竞赛中下注,或进行弹子球游戏以及其他依法开展的因获取或丧失经济利益而易唤起赌博激情的活动,从而导致成瘾的状况。因此,该法明确地将“弹子球游戏”规定为该法管辖的一个事项,尽管其长期以来被归类为非赌博性娱乐。

2.该法案规定的承担责任者不仅仅是政府和赌博产业相关的经营者。

该法案规定应由从国家政府到普通公民的各方面来承担导致赌博成瘾的责任,其具体内容为:

  1. 国家政府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实施赌博依赖症对策法(第5条),
  2. 地方政府部门应负责调整此类对策以适应当地的情况(第6条),
  3. 开展赌博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应尽最大责任的努力做到预防赌博成瘾(第7条),
  4. 公民应负责努力加深对赌博依赖症问题的关心和理解(第8条),
  5. 医生应负责努力提供与赌博依赖症有关的优质和适当的医疗服务(第9条),以及
  6. 从事赌博依赖症对策的有关部门应负责努力配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赌博依赖症对策(第10条)。

3.该法规定的基本措施

该法旨在采取综合方式打击赌博依赖症,其主要包括以下九大支柱:

  1. 普及教育(第16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在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或其他场所开展赌博依赖症问题的教育和学习。

  2. 要求赌博相关事业经营者在适当的考虑下开展业务(第17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赌博相关事业经营者的经营方式在防止赌博依赖症的预防和其他措施方面是适当的,并强调限制赌博依赖症者使用经营者的设施。

  3. 医疗保健系统的维护(第18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1)促进对赌博依赖症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的研究与发展,并传播研究结果,(2)为提供特殊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提供维护保障,(3)确保医疗机构与其他方之间的相互协调,以及(4)维持其他提供优质和适当医疗服务的系统。

  4. 咨询与支援(第19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通过为赌博依赖症者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意见及加强咨询与支援服务等强化精神保健福利中心的赌博依赖症咨询和支援系统。

  5. 支援回归社会(第20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通过对由于赌博成瘾而导致犯罪的赌博依赖症者的社会回归给予特别考虑,而为赌博依赖症者提供就职或其他形式的支援。

  6. 减轻经济负担(第21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减少获取民营团体支援的赌博依赖症者及其家人的经济负担。

  7. 向民营团体提供支援和协调(第22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支援民营团体开展的赌博依赖症者之间互帮互助以防止赌博依赖症的发生、深化和复发并促进其恢复的活动,以及其他与赌博依赖症相关义工性活动。并确保各民营团体之间的协调。

  8. 人员的招募,培训和质量提升(第23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招募对赌博依赖症问题具有充分知识的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9. 推动调查研究(第24条)

    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促进与赌博依赖症问题有关的事实调查和其他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赌博依赖症与多重金融债务,贫困,家庭暴力,自杀及一些犯罪之间的关系。

除上述规定外,该法附则还要求立即审查如下与赌博有关的业务经营事业单位的经营方式相关的事项,如政府对下列任何事项作出结论,则应立即采取相应必要措施,并应在不迟于该法令生效日期后三年内完成。


  1. 通过调节公开竞赛活动的投注方法及弹子球游戏中使用的游戏机的性能等方式,控制对赌博的热情;
  2. 设置措施禁止二十岁以下人士(或未满18岁的人士出入弹子球营业所)进入公开竞赛活动场所或可进行弹子球游戏的营业场所等(本段中的“投注等活动”);
  3. 限制赌博依赖症者参加投注等活动;
  4. 赌博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如何进行广告宣传;
  5. 在可进行投注等的营业场所明示关于赌博成瘾危险的说明,指派专人负责防止赌博成瘾的发生,并教育员工和建立相应系统;
  6. 赌博相关事业经营者对于赌博依赖症对策的成本负担; 以及
  7. 建立行政机构监督与赌博相关的事业经营者的业务运营。

主要联系人

石原 仁

合伙人律师

石原仁为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是唯一一名获得International Masters of Gaming Law (“IMGL”)认定的日本律师。他广泛关注并精通日本的博彩法,其中包括近期的日本赌场合法化,近年来更是被多家机构评选为日本博彩法年度最佳律师。

他为在日本建立和开展业务的客户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着重聚焦于跨境交易领域的业务。此外,在知识产权领域,他在处理知识产权许可和交易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能够就监管问题提供相关咨询。

在美国居住七年的经历使他能够凭借出色的英语能力跨越语言和文化障碍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石原律师同时拥有日本和美国加州的律师资格。

Hitoshi Ishih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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