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领域中,不仅法律法规本身不断演变,且各主管机关的实际执法也往往与法律法规条文的字面意思有所出入。因此对企业来说,获得专家的建议至关重要,这些专家不仅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还应对最近的执法案件有丰富的处理经验,且能够就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JFTC)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竞争法主管机关的执法倾向等提供意见。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对涉及日本反垄断法及国际竞争法的案件,包括应对外国监管机关的案件都具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的竞争法团队成员有多位曾在JFTC和欧盟委员会工作,使我们有能力就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领域的任何案件提供第一流的法律服务。
随着商业活动的国际化,企业面临的被世界各国竞争法主管机关调查的风险日益增高。日本、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竞争主管机关已活跃了几十年,而近年来,中国、印度、新加坡、巴西、南非等国的主管机关也大幅加强了执法力度。本事务所与各法域的律师密切合作,制定最佳法律抗辩战略、向相关方进行谈话调查、通过最先进的司法工具和电子科技进行书面证据的审阅和管理等,取得了大量实绩。在很多案件中,我们还在多个法域间进行协调,申请了宽大制度的适用。 尤其是在国际卡特尔方面,本事务所的经验包括: ・在维他命案件中,就在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和韩国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在石油化学卡特尔案件中,就在美国、欧盟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在重电行业卡特尔案件中,就欧盟及欧州多个国家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在石墨电极卡特尔案件中,就日本、韩国的程序向外国企业提供建议; ・在海洋软管案件,就日本的程序向欧洲企业提供建议; ・在国际航空货物使用运输企业(货运代理)卡特尔案件中,就日本、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在电缆案件中,就日本、欧盟、巴西等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在电容器案件中,就日本、中国、台湾、美国、加拿大、欧盟和韩国等的程序提供建议;及 ・在汽车零部件案件中,就日本、美国、加拿大、欧盟、巴西、墨西哥、印度、南非、中国和韩国等的程序向日本的上市公司提供建议。
为应对剧烈变化的商业环境,企业往往需要进行收购、合并、公司分立、构建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或设立合资企业。该等交易需向JFTC事先申报的,本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支援,高效地整理、收集必要信息,以及时快速完成向JFTC的申报。在JFTC实施实际性审查的案件中,我们也协助我们的客户迅速高效地应对JFTC的信息提供要求,并制定和交涉可行的措施。 在包含有涉外因素的经营者集中中,本事务所也通过与多年来保持良好互信关系的诸多海外事务所的合作,以及对我们各海外代表处的充分运用,灵活机动地为客户提供统合高效的法律支援。 本事务所经常协助客户评估JFTC就一项交易下达停止命令的风险,并在必要时尽早与JFTC进行事前商谈。在此过程中,我们经常就相关的经营者集中起草并向JFTC提交法律意见,以在较早阶段排除潜在问题。 本事务所代理客户参与的案件包括: ・美国的风险投资取得日本的主营生命科学与化学相关业务的合资企业的股权; ・国际性石油公司的日本子公司收购一家日本公司的石油业务; ・日本的大型汽车零部件厂商和德国的汽车零部件厂商的合资企业项目; ・两家日本的大型电子零部件厂商之间的合资企业项目。
近来,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都对调查、处罚滥用市场支配性地位的行为重新提起了兴趣。在日本,私有垄断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是JFTC调查的两类典型性行为。跟随全球趋势,JFTC在这一方面也越来越活跃,在最近的一系列案件中与海外的其他主要竞争法监管机关对类似的行为展开的调查,其原因也在于这些被调查的行为往往是跨国性的甚至是全球性的。 在这一领域,本事务所无论是在日本国内的案件中还是在跨越多个法域的大型复杂案件中都有丰富的经验。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专利池、交叉许可协议、标准化等对客户的商业战略可能很重要,但同时它们也可能具有反竞争的效果。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交叉是竞争法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也是本事务所拥有大量的经验并擅长的领域。
本事务所经常就如何在构建最佳销售链、签订代理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中,既满足实用性和经济性需求又能够平衡反垄断法的要求向客户提供建议。 日本的不当赠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和转包法及从滥用优势地位等观点出发以保护自由职业者为目的的自由职业者法均为反垄断法的特别法,在主管机关基于这些法律开展的调查中,本事务所也拥有丰富的代理客户及向客户提供建议的经验。 此外,本事务所也就基于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主张不正当竞争的诉讼的手续向客户提供系统性的建议。
被JFTC调查的企业往往很容易被其交易相对方提起民事诉讼,不仅是在日本,在国际案件中常常也被美国的交易相对方起诉,在欧盟被起诉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经过多年实践,本事务所累积了大量的在这样的民事诉讼中为客户辩护的经验,包括制定战略应对美国的集团诉讼的经验。本事务所力图自JFTC调查的初始阶段起就充分考虑潜在的诉讼可能性,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此外,我们也就行政处罚(即日本的中央、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处以的“事实上的”处罚)或禁止参与投标处分向客户提供建议。
不论过去有没有违反过反垄断法,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开始引入竞争法合规项目以降低商业风险。我们的竞争法团队根据客户所属行业、商业模式、风险高低等的不同需求制定合规项目。作为合规项目的一部分,我们也协助客户起草合规手册,制定举报政策,起草工作守则,实施竞争法尽职调查,模拟突击检查等。 此外,为使合规项目真正有效,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需要合理理解适用的竞争法律法规和指南,以及当公司被怀疑有违反行为时应采取的行动。因此,我们也提供适应于客户实际商业环境的合规培训。
当企业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和已有业务关系的公司结成商业联盟或伙伴关系(包括涉及资本联盟的合作伙伴关系)时,或者当没有这种关系的公司计划共享客户、技术和数据时,都可能引发来自信息交换和共同使用关键业务资产的与竞争法相关的风险。 特别是,随着JFTC最新发布的《为实现绿色社会经营者等活动在反垄断法上的考量》(所谓的“绿色指南”),企业更加关注反垄断法的合规问题,特别是在实现绿色社会的各种举措背景下。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进行必要的竞争分析和审查后,利用我们在该领域的丰富经验和知识,从竞争法的角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建议,包括商业联盟的构建、相互共享信息、高管和员工的派遣以及相关交易的执行。必要时,我们还为与相关竞争管理机构的事前咨询提供支持。
本事务所在日本拥有领先的跨境反垄断和竞争业务。该业务组由多位具备世界主要反垄断司法管辖区执业资格的高度专业化律师组成,他们不仅在日本,而且在欧盟和美国拥有数十年的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执业经验。因此,在代表客户应对包括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泰国贸易竞争委员会和印度竞争委员会在内的主要反垄断机构方面拥有丰富而长期的经验。 在过去几十年中,该业务组曾就众多引人关注、复杂的国际卡特尔调查和并购控制交易案件提供咨询服务。我们会定期与全球顶级竞争公司和从业者合作,提供律师服务,帮助制定和实施全球反垄断战略,并确保快速的合并控制审批。 作为第一家在欧盟监管中心设立办公室的大型日本律师事务所,我们于2024年初在布鲁塞尔设立了分所,进一步证明了我们在提供前沿跨境竞争法咨询方面的专注和专业。